关于广西壮族自治区红十字会2014年度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批复
关于广西壮族自治区红十字会2014年度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批复
桂财税 〔 2014 〕 50 号
广西壮族自治区红十字会:
你会报来的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申请材料收悉。经审核,申请事项符合财政部、国家税务总局《关于通过公益性群众团体的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问题的通知》(财税〔 2009 〕 124 号)规定的条件,同意确认你会 2014 年度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。
特此批复。
广西壮族自治区 广西壮族自治区 广西壮族自治区
财政厅 国家税务局 地方税务局
2014 年 12 月 23 日
附件
关联文件